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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佣金归谁所以(进口佣金是什么意思)

来源:www.xuniwu.cn   时间:2022-12-21 01:22   点击:250  编辑:admin   手机版

1. 进口佣金是什么意思

代理报关费是单指代理费,有的仅仅是代理费而已,有的根据代理的范围会包含报关的各项费用。如他帮你全权代理那你就要交报关的所有费用啦。

报关费一般指的是报一单的费用,也有的是单单指打单费。

这两个都不是绝对的单一的概念。看语境的不同它所包含的也可能会不同。

2. 进口货物佣金

外管有文件规定可付出口项下佣金,不能付进口项下佣金的。按照国际惯例,应由出口方支付佣金。如出现支付进口佣金的情况,应由外汇局严格审核,银行不得直接办理。

3. 进口货物的购货佣金

“购货佣金”,是指买方为购买进口货物向自己的采购代理人支付的劳务费用;“经纪费”,是指买方为购买进口货物向代表买卖双方利益的经纪人支付的劳务费用。

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包括由买方负担的除购货佣金以外的佣金和经纪费。这是关税法律制度强行规定的,法律的东西有时是一种习惯性处理方法,或者说是一种硬性规定。

4. 进口关税佣金

外贸佣金计算

国际贸易中经常会遇到向国外支付佣金的情形,比如在委托国外销售代理或直接通过中间商推销新产品或开发新市场,都需要向代理商或中间商支付佣金。以下就支付佣金的过程中的相关问题提出几点看法,供同行参考。

一、 计算佣金的基数问题

以FOB和CIF价为例,在CIF合同的情况下,一个精明的业务员应以FOB价作为计算支付对方佣金的基数。理由是根据INCOTERMS2000的规定,CIF贸易术语项下买卖双方的货物风险划分点在装运港的船舷,因而卖方在此后的运输与保险是为了买方的利益而行事,即CIF价中的运输与保险费成本并非卖方的既得利益,是为了买方的利益而分别支付给船公司和保险公司的,所以卖方不应就运输与保险费部分抽取佣金给买方,而应从CIF价中扣除运输与保险费用后,以货物的FOB价作为计算支付对方佣金的基数。

二、计算佣金的方法问题

大家都很清楚在所有关于国际贸易实务的教科书中关于计算佣金的公式为:

含佣价 = 净价 + 佣金

佣 金 = 含佣价 x 佣金率

净 价 = 含佣价 x (1 – 佣金率)

按照上述公式,佣金额的计算方法可演化为:

佣 金 = (净价 + 佣金)x 佣金率

= 净价 x 佣金率 + 佣金 x 佣金率

此时的疑问就在于此公式表明:佣金本身也被抽取了佣金?

其实在外贸企业的经营当中还存在另一种与之非常相似的情形,即增值税发票的开立和退税额的计算方法:

发票金额(含税价)= 本金 + 税金

税 金 = 本金 x 增值税率(17%)

本 金 = 发票金额/(1 + 17%)

因此国家税务局在计算退给出口企业的退税额时的公式为:

退 税 额 = 本金 x 退税率= 发票金额/(1 + 17%)x 退税率

而非直接用“发票金额 x 退税率”,原因就是发票金额是含税价,税金本身是不能给予退税的。

同样道理,笔者认为在计算含佣价及佣金时用以下公式更为妥当:

含佣价 = 净价 + 佣金

佣 金 = 净价 x 佣金率

含佣价 = 净价 x (1 + 佣金率)

假如已知含佣价,则佣金的计算方法为(即外贸企业计算付给国外佣金商佣金的公式):

佣金额 = 含佣价/(1 + 佣金率)x 佣金率

例如,在实际交易过程中,我方对某一产品报3%的含佣价为10,000美元,如按书上的公式计算支付外商的佣金为:

应付佣金额 = 10,000美元 x 3% = 300美元

如按第二种公式计算则为:

应付佣金额 = 10,000美元/(1 + 3%)x 3% = 291.26美元

通过比较可知,前者的应付佣金额比后者多出8.74美元,其原因就是根据前者的方法计算,佣金本身也被抽取了佣金。

三、 支付佣金的时间问题

外贸企业在此问题上一定要坚持在买卖合同履行完后才能支付佣金给中间商。 坚持这一做法的目的在于将中间商的利益与该合同的履行状况融为一体,使得中间商会努力地促使交易各方更好地履约,以得到他欲得到的那一部分利益。特别是当买卖双方初次交易出现误解和纠纷时,中间商的沟通及调解作用显得尤为重要。试想卖方在还未安全收到买方的全部货款之前就将佣金支付给了中间商,当合同履行出现问题时,中间商就会因为缺乏相应的激励而“偷懒”,就不会积极地去促成交易的顺利进行。

5. 进口佣金是什么意思啊

一、进口关税税款的计算

计算进口关税税款的基本公式是:

进口关税税额=完税价格×进口关税税率

在计算关税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进口税款缴纳形式为人民币。进口货物以外币计价成交的,由海关按照签发税款缴纳证之日国家外汇管理部门公布的人民币外汇牌价的买卖中间价折合人民币计征。人民币外汇牌价表未列入的外币,按国家外汇管理部门确定的汇率折合人民币。

2.完税价格金额计算到元为止,元以下四舍五入。完税税额计算到分为止,分以下四舍五入。

3.一票货物的关税税额在人民币10元以下的免税。

进口货物的成交价格,因有不同的成交条件而有不同的价格形式,常用的价格条款,有FOB、CFR、CIF三种。现根据三种常用的价格条款分别举例介绍进口税款的计算。

(一)以CIF成交的进口货物,如果申报价格符合规定的“成交价格”条件,则可直接计算出税款

举例如下:

某公司从德国进口钢铁盘条100000千克,其成交价格为CIF天津新港125000美元,求应征关税税款是多少?

已知海关填发税款缴款书之日的外汇牌价:

100美元=847.26人民币元(买入价)

100美元=857.18人民币元(卖出价)

税款计算如下:

(1)审核申报价格,符合“成交价格”条件,确定税率:钢铁盘条归入税号7310,进口关税税率为15%。

(2)根据填发税款缴款书日的外汇牌价,将货价折算人民币。

当天外汇汇价为:

外汇买卖中间价100美元=(847.26+857.18)÷2=852.22人民币元

即1美元=8.5222人民币元

完税价格=125000×8.5222=1065275人民币元

(3)计算关税税款即:1065275元人民币×15%=159791.25人民币元

(二)FOB和CFR条件成交的进口货物,在计算税款时应先把进口货物的申报价格折算成CIF价,然后再按上述程序计算税款

举例如下:

我国从国外进口一批中厚钢板共计200,000公斤,成交价格为FOB伦敦2.5英镑/公斤,已知单位运费为0.1英镑,保险费率为0.25%,求应征关税税款是多少?

已知海关填发税款缴款书之日的外汇牌价:

1英镑=11.2683人民币元(买入价)

1英镑=11.8857人民币元(卖出价)

(1)根据填发税款缴款书日的外汇牌价,将货价折算人民币。

当天外汇汇价为:

外汇买卖中间价=(11.2683+11.8857)人民币元÷2=11.577人民币元

即1美元=11.577人民币元

完税价格=(FOB价+运费)/(1-保险费率)=(2.5+0.5)/(1-0.25%)

=3.0075人民币元

(2)计算关税税款:根据税则归类,中厚钢板是日本原产货物适用于最惠国税率,最惠国税率为10%。

则:该批货物进口关税税款=3.0075人民币元×200000公斤×10%=60150人民币元

第四节海关征收进口环节税和海关监管手续费

一、消费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的规定,我国目前仅对4类货物征收消费税。

第一类:过度消费会对身体健康、社会秩序、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危害的特殊消费品,如烟、酒、酒精、鞭炮、焰火。

第二类:奢侈品等非生活必需品,如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化妆品以及护肤护发品。

第三类:高能耗的高档消费品,例如小轿车、摩托车、汽车轮胎。

第四类:不可再生和替代的石油类消费品,例如汽油、柴油。

(一)从价征收的消费税

1.征税货物种类及其税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随附的《消费税税目税率(税额)表》的规定,烟、酒和酒精、化妆品、护肤护发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鞭炮烟火、汽油、柴油、汽车轮胎、摩托车和小汽车11类货物为消费税应税货物。该表中同时列名了各应税货物适用的税率,其中最高为45%,最低为3%。

2.计税价格及税额计算

我国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进口消费税,计税价格由进口货物(成本加运保费)价格(即关税完税价格)加关税税额组成。我国消费税采用价内税的计税方法,因此,计税价格组成中包括消费税税额。

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税额)÷(1-消费税税率)

从价计征的消费税税额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

消费税税额计算举例:

某公司向海关申报进口一批小轿车,价格为FOB横滨10000000日元,运费200000日元,保险费率5‰。消费税税率8%。100000日元兑换人民币买卖中间价为8500元。

关税完税价格:(10000000+200000)/(1-5‰)=10251256.28141

10251256.28141×8500÷100000=871356.7839196≈871357人民币元

进口小轿车应当归入税号8703.2314,关税税率80%,关税税额为871357人民币元×80%=697085.6人民币元

消费税计税价格:(871357元+697085.6元)/(1-8%)

=1704828.91元≈1704829人民币元

消费税税额:1704829×8%=136386.32人民币元

(二)从量计征的消费税

从量计征的消费应税货物有黄酒、啤酒、汽油、柴油4种,实行定额征收。黄酒每吨人民币240元,啤酒每吨人民币220元,汽油每升0.2元,柴油每升0.1元。

从量计征的消费税税额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单位税额×进口数量

按从量税计征消费税的货品计量单位的换算标准是:

啤酒1吨=988升

黄酒1吨=962升

汽油1吨=1388升

柴油1吨=1176升

从量计征的消费税税额计算举例:

某公司进口1000箱啤酒,每箱24听,每听净重335ml,价格为CIFUS$10000100美元兑换人民币824元。关税普通税率7.5元/升,消费税税率220元/吨。

进口啤酒数量:335ml×1000×24÷1000ml=,8040升=8.1377吨

关税税额:7.5元×8040=60300元

消费税税额:220元×8.1377=1790.29人民币元

二、增值税

(一)税率

我国的增值税应税货物全部从价定率计征,其基本税率为17%,但对于一些关系到国计民生的重要物资,其增值税税率较低为13%。

下列各类货物增值税税率为13%:

1.粮食、食油植物油;

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3.图书、报纸、杂志;

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5.金属矿和非金属矿等产品(不包括金粉、锻造金,它们为零税率);

6.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二)计税价格及税额计算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增值税由税务机关征收,进口货物的增值税由海关征收。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个人携带或者邮寄进境自用物品的增值税,连同关税一并计征。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税额+消费税税额

增值税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增值税税率

增值税计算举例:

某外贸公司代某手表厂进口瑞士产数控铣床一台,FOBAntwerpSFr223343,运费RMB42240,保险费率0.3%,填发海关代征税缴款书之日瑞士法郎对人民币外汇市场买卖中间价为SFR100=RMB387.055。

关税完税价格:223343×387.055÷100=864460.24865元

(864460.24865+42240)/(1-0.3%)=909428.5342528元≈909429元

数控铣床应归入税则税号8459.6100,税率为15%,则其应征关税税额为:

909429×15%=136414.35元。

增值税组成计税价格:

909429+136414.35=1045843.35元

应征增值税税额:1045843×17%=177793.31元

三、海关监管手续费

海关监管手续费是指海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进口减税、免税和保税货物征收海关监管手续费的办法》的规定,对减税、免税和保税货物实施监督、管理所提供服务征收的手续费。

(一)征收范围

海关监管手续费仅对进口减免关税的货物和保税货物征收,具体范围如下:

1.供应国际航行船舶、飞机进口时予以免税的燃料、船(机)用物料、机器设备的零件、部件和其他货物;

2.现有企业为技术改造而进口的减税或免税的机器设备;

3.科研机构和大专院校进口免税的科研和教学专用设备;

4.国内机构和企业利用外国政府或国际金融组织贷款进口的减免税货物;

5.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项目进口的减免税货物;三资企业进口用于营业性的物资及进口料件加工后内销,仍予减免税的物资;

6.进料加工和来料加工项目内的,以及境外客商提供的,准予暂免税进口在国内加工、装配后复出口的进口原料、材料、辅料、零件、部件和包装材料;

7.在国内保税、寄售的进口减免税货物;

8.国务院特定的其他进口减免税货物;

9.经海关总署或海关总署会同财政部按照国务院的规定审查批准的临时减免税进口货物。

下列无税、减免税或保税货物,免或暂免征收海关监管手续费:

1.《进出口税则》列名进口免税的货物;

2.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赠送的物资;

3.外国团体和个人赠送的礼品及华侨、港澳台同胞捐赠的用于公益事业的物资;

4.用于救灾的物资;

5.口供残疾人专用的设备和物品,以及残疾人福利工厂进口的机器设备;

6.享受外交特权和豁免的外国机构进口的公务用品;

7.在海关放行前遭受损坏而准予减免税的进口货物;

8.向国外索赔的准予减免税的进口货物;

9.进口后未经加工,保税储存不足90天即转运复出口的货物;

10.暂时进口货物;

11.准予免税进口的直接军事订货;

12.经国务院及海关总署特准免征监管手续费的其他减免税和保税货物。

(二)征收标准

海关监管手续费按以下标准征收:

1.进料加工和来料加工中,属加工装配机电产品复出口的货物,按照海关审定的货物CIF价格的1.5‰计征;

2.来料加工中引进的先进技术设备,以及加工首饰、裘皮、高档服装、机织毛衣和毛衣片、塑料玩具所进口的料、件,按照海关审定的货物的CIF价格的1‰计征;

3.进口后保税储存90天以上(含90天)未经加工即转运复出口的货物,按关税完税价格的1‰计征;

4.进口免税货物,按照海关审定的货物的CIF价格的3‰计征;

5.进口减税货物,按照实际减除税赋部分的货物的CIF价格的3‰计征;

6.其他进口保税货物,按照海关审定的货物的CIF价格的3‰计征。

(三)缴纳期限及方式

根据规定,进口减免税货物和保税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是海关监管手续费的纳费人。纳费人应当自海关签发监管手续费缴纳证次日起7天内向海关缴纳手续费。逾期不缴的,海关除依法追缴外,还要自到期之日起至缴清手续费之日止,按日征收手续费总额的1‰的滞纳金。滞纳金的起征点为人民币10元,10元以下的免予征收。

海关监管手续费应在货物进口时由口岸海关征收,特殊情况可由主管海关在审批减免税货物时征收。海关征收手续费后,对纳费人发给手续缴纳凭证。

海关监管手续费计算举例:

国内某公司为装配出口机电产品而进口一批料件,CIF上海180000人民币元,进口后保税储存100天后未经加工即转运复出口,问海关应征海关监管手续费多少?

解:海关规定进口后保税储存90天以上(含90天)未经加工即转运复出口的货物,按关税完税价格的1‰计征海关监管手续费。

监管手续费金额=货物CIF价格×手续费率

该批货物应征海关监管手续费=180000元×1‰=180元。

6. 进口买方佣金和卖方佣金

付款佣金是买方为采购商品向采购代理人支付的劳务费用;即是支付给买方的佣金。

卖方佣金是卖方为销售商品向销售代理人支付的劳务费用。关税完税价格明确定义:由买方支付的除购货佣金以外的佣金和经纪费应当计入完税价格。卖方佣金当然要计入完税价格。

7. 进出口佣金

skive是批发业品牌。

skive是阿胡斯卡尔斯油脂(上海)有限公司旗下品牌。

阿胡斯卡尔斯油脂(上海)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地址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3601号6号楼6层。经营范围是预包装食品、植物油脂及其制品的批发、进出口、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及相关配套业务,提供经济信息咨询服务。

8. 进口佣金是什么意思呀

清关费用包括:

1、需要征税费、查验的货物,自接受申报起1日内办结通关的手续费。

2、载运进出口货物的各种运输工具进出境或转运,向海关申报,办理海关的手续费。

3、进口的过程是整个一批货物所产生的进口关税和进口增值税。

4、出口货物的发货人在根据出口合同的规定,按时、按质、按量备齐出口货物后,向运输公司办理租船订舱的运输费,向海关办理报关手续,或委托专业(代理)报关公司办理报关的手续费。

扩展资料:

清关费用计算公式:

清关费用=上年累计未分配利润+本年全年实现净利润-本年已分配利润

本年已分配利润=被没收财产损失和违反税法的滞纳金及罚款+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提取盈余公积和法定公益金+分配给投资者的利润。

经营收入-经营费用-生产性固定资产折旧-生产税+出租房屋净收入、出租其他资产净收入和自有住房折算净租金等。财产净收入不包括转让资产所有权的溢价所得。

9. 佣金是什么意思?国际贸易

如: 每吨 1000 港币,佣金为 5%,其计算方法就是:1000 × 5% = 50(港元),那么付 给的佣金就是 50 港元。 

其二,按成交数量支付佣金,即: 交货数量×单位数量付佣额 = 佣金。 如: 某商品共 5000 件, 每件付给佣金 10 美分,5000 × = 500 (美元),那么付 给的金数额就是 500 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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